弘扬蔡氏文化  传播蔡氏信息

      服务蔡氏宗族  传递蔡氏情怀

  

                   

蔡氏新闻 · 福建金浦蔡氏春祭暨太傅祖世远公诞辰祭典  · 福建省建阳蔡氏清明祭祖暨纪念蔡元定诞辰890周..  · 广东粤西蔡氏秋涧公后裔举行盛大祭祀大典  · 福建南安洪邦锦亭蔡氏举行清明祭祖活动  · 广东惠州蔡氏宗亲联谊会探访“妮言号”茶庄,..  · 广东惠东县柯蔡宗亲联谊会举行2025年度清明祭..  · 福建南平市建阳区蔡氏宗亲会联合蔡氏九儒学术..  · 福建济阳柯蔡委员会暨安海片区分会、永春分会..  · 贵州息烽养龙司蔡氏宗亲隆重举行清明祭祖大典  · 香港福建洪邦同乡会回乡访问家乡老人会  
宗族建设 更多

宗务百科

宗务法制

宗族组织

功德榜 更多

《蔡氏文化网》编辑部

组成人员


编 辑:蔡嘉蓉 蔡崇文

总 编蔡海峰

手 机:13719670907

 ·当前位置:首页 > 宗族建设 > 宗务百科 > 内容 

公职人员可以参加社会组织吗

发布时间:2018/8/2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公职人员参加社会组织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的,是没有问题的。

  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上一篇:公职人员能在民族联谊会任职吗 ·下一篇:最新宗族理事会由几个职称构成
关闭本页】【返回页顶


| 首页 | 稿留 责权声明 | 赞助网站 功德榜 |

   箱:cs1046@qq.com

码:91441302MA546BX10P  粤ICP备2020098548号-1

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