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公职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或企业 兼职(任职)关政策规定:
1、《华民共公务员》 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工作需要机关外兼职应经关机关批准并领取兼职报酬 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事或者参与营利性企业或者其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 第百零二条规定:公务员辞公职或者退休原系领导员公务员离职三内其公务员离职两内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企业或者其营利性组织任职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营利性公务员辞公职或者退休违反前款规定行尤其所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逾期改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员业期间违所责令接收单位该员予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接收单位处处罚员违所倍 五倍罚款 第百零五条规定:律、规授权具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事业单位除工勤员外工作员经批准参照本进行管理。
2、《关于进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意见》 (组发〔2013〕18号) 、现职担任现职未办理退(离)休手续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 三、按规定经批准企业兼职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获取股权其额外利益;兼职超1;所兼任职务实行任期制,任期届满拟连任必须重新审批或备案,连任超两届;兼职任职龄界限70周岁 五、按规定经批准企业兼职(任职)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遵纪守,廉洁自律,禁止利用职权职务影响企业或谋取利益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期间履职情况、否取酬、职务消费报销关工作费用等,应每底书面形式报所单位党委(党组)。
3、《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政若干准则》(发〔2010〕3号) 第二条禁止私自事营利性准列行: (五)违反规定经济实体、社团体等单位兼职或者兼职取酬及事偿介; 共产党纪律处条例(发〔2013〕18号) 第七十七条违反关规定事营利列行情节较轻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情节较重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情节严重给予除党籍处: (三)事偿介; (五)其违反关规定事营利行 6、行政机关公务员处条例 第二十七条事或者参与营利性企业或者其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给予记或者记处;情节较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情节严重给予除处 7、事业单位工作员处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列行给予警告或者记处;情节较重 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情节严重给予除处: (六)违反家规定事、参与营利性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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