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牒”应该是我国流传久远的一个“文献品种”。它“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中亟待发掘的一部分,蕴藏着大量有关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经济史、人物传说、宗教制度以及地方史料,它不仅对开展学术研究有重要价值,而且对当前某些工作也起着很大的作用”(国家档案局、教育部、文化部在《关于协助做好〈中国家谱的综合目录〉的通知》,1984)。近些年来,不少专家学者更是接连发表文章,呼吁以积极的态度开展对宗谱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从社会学角度来看,“谱牒”有利于当地社会民俗的研究,对于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及构建和谐社会都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这是宗谱中最常见的一句话。史、志、谱构成中国历史的一个完整体系,三者各有所长,又互相兼容,互补长短。而就古代资料而论,哪一种都不能像家谱那样集中,那样完备。这是因为:“谱牒”记载了一个家族繁衍发展的历史,一个姓氏几个宗族若干宗支。这个资料网络几乎覆盖着乡村每一个角落,这是其它任何载体都无法达到的。而且“谱牒”世代承传,内容极为广泛。它包括宗族源流、世系、人口、人物、墓葬、诰赦、族产、家规、宗祠、里居、古迹、艺文及族中大事等等,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所以“谱牒”发挥着“家族成员档案馆”的作用。这个“档案馆”里所保存的,正是一种生生不息的寻根意识。而从谱中所载的“学产”“庠产”“祠记”“桥记”“诗文”等资料,可以为当地的教育事业、慈善事业、风俗习惯、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方面的发展沿革提供鲜活例证。清《光绪诸暨县志·经籍志》载:“陈字(1634—1705),初名儒桢,字无名。洪绶子。……痛其父著述散佚,于谱牒碑版中搜集若干首,梓行于世”(《诸暨县志·人物志》卷31第12页)。说明陈洪绶(1599—1651)的一些已被“散佚”的“著述”资料,正是由于在“谱牒碑版”中得到保存,才使他的儿子陈字有了“搜集”而“梓行于世”的可能,从而发挥了谱牒保存资料的重要作用。
当然,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个方面。旧族谱反映了一种文化传统,有其精华,也有其糟粕。我们应该采取“取长避短,为我所用”的态度。在旧时所修家谱中,常常为了“提升本族美誉度”而不惜“攀龙附凤”,声称自己先祖是什么大官大德。《光绪诸暨县志·经籍志》在论及《(诸暨)孝感里志》时曾谓:“援贤达以光宗家谱,积弊相沿已久,即如此志《张翼传》中引《宋史·郑起传》张翼“善为诗”云云。考《宋史·郑起(1199—1262)传》有颖贽(宋诗人)、董淳(1758—1834)、刘从义(1179—1222)“善为文”、张翼、谭用之(932年前后在世)“善为诗”、张之翰(词人)“善笺”、启与郭昱(?—986?)、马应(?—992?)并知名于开宝淳化中,昱为周显德进士,应官大理评事,贽拔萃登科至太子中允,淳官工部员外郎直史馆,奉诏撰《孟昶纪事》,翼与馀人皆不达。若诸暨之张翼,则咸淳乙丑(1265)进士也。咸淳去淳化二百七十馀年,去开宝几三百年,《志》竟牵合为一人”(《光绪诸暨县志·经籍志·谱牒类》卷47第25页)。为了“援贤达以光宗家谱”,居然将《宋史》所载“善为诗”之“张翼”与诸暨之“张翼”(咸淳乙丑进士)“牵合为一人”,实属可笑之举。有的“攀龙附凤”,甚至不惜更宗换祖。其结果,则反而体现为“一代不如一代”,上代个个是官,后辈差不多都是平民百姓,甚至落得连修家谱的几个钱也需要东拼西凑、筚路褴缕而惨淡经营。又,旧时修谱有“隐恶扬善”之说。就是自己先祖的缺陷恶习或违法犯规,一概避而不谈,只讲好的一面。这就每每有“有失公正”和“不够实事求是”之虞了。在清代,作为朝廷编纂的《四库全书》就没有收录一部家谱,这恐怕也有回避“各言其美”这方面的原因。不少宗谱,因为局限于族人的文化素质等多方面原因,其使用率一直都很低,其中不少收藏者甚至看不懂宗谱,因此长年被封存着,没有能够发挥出这座宝库的特殊价值。
目前社会上所掀起的“家谱热”,基本上都是来自民间。作为政府,不可能投入很大财力物力而逐一去为某一姓氏去修谱(为研究工作所用的名人家谱除外)。政府以“行政区域”为管理单位,而同一行政区域常常分布着多种姓氏,政府为同一行政区域内(例如“村”)的多种姓氏开展修谱则可能性极小。况且在“中华大一统”的理念下,虽然作为人们个体代号的“姓氏”依然会长期存在,而作为种姓集体的“氏族”概念却正在逐步淡化。过去往往有“一个村子一个姓(或大姓)”的现象,现在正随着人们社会活动的需要和交流迁徙的频繁而变成“七家八姓”,以往“聚族而居”几千年的“固定”局面正在被逐渐打破。
本人认为,新修宗谱同样蕴藏着当地社会政治、经济、人口、地方兴衰的真实面貌,同样有“补史之缺,详志之略”的作用。作为一种独特的形式,宗谱的产生与发展源缘于中国传统的文化特质,也承担了记录与保存中国宗亲文化的特殊使命。它仍然起有为编写地方志提供丰富的素材的作用,但必须对修谱予以正确引导。新修家谱,除留给后人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外,对加强家族中各分子的联系和团结,通过荐彰贤杰,可以激励子弟奋发图强,多作贡献。我们知道,血缘、亲情是一种恒久有效、无法估量的资源。宗谱明脉传,辨血缘,有着凝聚“民族亲和力”的独特作用,这从当今大量港台人士及海外华人热衷参与家乡宗谱的编修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在当前,宗谱原有的独特功能尚无其它类型文献可以替代,我们不应该眼看着宗谱作为一种“文献恐龙”而迅速消亡。若不续修,则数千年来流淌不绝的宗族脉传行将断流,前已存有的大量宗谱文献的整体和系统价值亦将大大消减。但我们在新修宗谱的工作中,不应听任当今那种“任其自然”的状态。
旧时有“家谱匠”,他们是专业修谱人员,尽管文化水平不一定很高,但因有“师傅教诲”,大多遵从“欧苏遗式”,有时有些文字累赘,前后重复,无非是想多赚几个小钱而已,但不会“出格”太多。现在则虽然文化比过去高了,但常常有不懂文言,不会“句逗”,而“毅然”倡导“复古”的编纂人员,他们一心提倡“直排、繁体”和“一字不改”(其实在展转抄录中反而增加了不少错误,并没有做到“一字不改”),大有“决不让年青人看懂”之势,其实正好暴露了自己的不足和无知。更有个别“谱牒商家”,全然不顾“内容、实质”如何,但以“色彩鲜亮、印制完美、古色古香”为目标,努力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坚定不移地鼓噪着。
新修谱牒没有固定模式,各地可以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可以有所创新,有所发展。如旧时谱牒没有《索引》,要查找一个人,化上半天时间,还不一定能够找到。常见在“承上启下”时,只写着“启后、见下”等字样,关于“上承第几卷第几页”“下启第几卷第几页”等,简直从来没有想过。本人认为,新修谱牒,一定要有《索引》,要便于使用,方便读者,不要再编出“只有‘族长’才能看懂”的新家谱了。谱牒世系,多分《内纪》《外纪》两个部分。《内纪》记载本族从某地迁入当地(一般指本县)之后的发展繁衍情况;《外纪》则记载迁入当地之前的情况,常常从姓氏产生说起,这也无可非议。但不少人从“地摊”上买来的几本低水平小书就开展全身心投入的“深入研究”。这应该被认为是“大可不必”。中国人对姓氏的研究已经比较深刻,我们的先辈已经出了不少有关姓氏的专书。把人家说了几百遍的话,又捡起来说它几百遍,实在没有必要。《内纪》才是重点。“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这句话放在这里也行得通。也就是说,要先搞好自己族内的事,而不是放在“遥不可及”的地方。也不要忙着编“全国通志”“全省通志”之类,因为你恐怕连自己的上辈都还没有搞清楚呢。其实,这其中有些人,仅仅是想借着修谱之名,到全国各地去“见见世面取取经”而已,而是不是“真经”,则往往还尚待时日呢。也有人本末倒置地将“吃家谱饭”“演家谱戏”“发纪念品”“拉名人壮胆”当成工作重点,并以此掩盖蒙混了“旷日持久”“错误百出”的谱牒,这都是非常要不得的事。
新修谱牒应该明确“史”与“志”的关系。有些编纂者,往往分不清《村志》与《家谱》之间的区别。《村志》记的是全村的事,而《家谱》记的是一族的事。有的地方将全村各姓合力兴办的事业,全部记入自己氏族之中,编出所谓《大事记》,这就有“贪天功为己有”的嫌疑了。更有将《族中名人谱》当成《家谱》,东一鎯头,西一棒子,无视普通族人,拉了几个所谓族中名人订成一帙,就当成“家谱”而印行者。应该说,从目前所见的一些谱牒来看,大多还是能遵循国家方针政策,在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婚姻自主、提倡火化、禁赌禁毒、彰恤烈军属等方面都具有突出显示,具备谱牒基本要素,同时能适应时代的变化和需要。在体例与内容上,有不同程度的革故鼎新。在操作过程中,大多采取低姿态,不事声张,不烦劳当地政府,完全自发自费自办,修谱人员自行礼聘,修印资费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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