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组织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民间组织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究其根源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些民间组织遵法守法意识不强,有法不依、无法可依现象较为普遍。
第二,内部制度不完善,自我治理提不到重要日程。
第三,问责与绩效评估体系未形成。
第四,官办色彩过浓的“准政府”性民间组织依然存在,民间组织失去了其独立自律的条件。
第五,民主政治建设不到位,家长制现象较为突出。
第六,缺乏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公开、透明度不够。
二、民间组织自律建设的对策。
(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营造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自律组织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发展离不开相应的法律法规。一般而言,任何自律规范的制定都必须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自律条款既不能取代政府法令,也不能违背政府法令。作为一个合法的民间组织,必须遵守当地政府的所有适用法令、法规。制定组织的近期发展目标和长远发展规划,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到“遵纪守法”。
(2)完善组织章程和机构,建立健全的内部制度。从民间组织的实践效果看,凡是活动正常,社会效益明显,在当地某一领域举足轻重的民间组织,都是内部制度较为完善的组织。民间组织要搞好自律,就要完善组织章程,并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活动。并以章程为依据,健全组织机构。具有条件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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