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五年三月,浙江按察使在复审湖州德清县徐蔡氏谋杀案时,怀疑一个朝廷命官、堂堂三品大员,是因何故,竟如此自悬轻生?这还得须从案件源头说起。
道光二年,在一山环水抱、风景秀丽的浙北德清县城,有一徐姓大户人家。徐妇徐仉氏,与前房儿子徐敦诚通奸,被儿媳徐蔡氏碰见,并当场出言训斥了几句。遂使徐仉氏,怀恨在心。
终于有一日,时机来临,儿媳徐蔡氏因风症卧床,徐妇徐仉氏与婢女秋香合谋,趁徐蔡氏患病卧床之机,趁家中又没其他人在,故两人偷偷用麻绳将其勒死。随后,徐仉氏向徐敦诚告知实情。
徐家前妻子徐敦诚一听大惊,唯恐被徐蔡氏娘家人知悉后不依,但徐仉氏已经这样做了,后悔也没用了,只能硬着头皮,统一口风,谎称徐蔡氏是因发痧突然病亡。
蔡家在当地,虽不是什么富贵大户人家,但也属于有过世面的清白人家。听说徐蔡氏因病亡故,感觉太突然,自然有些不放心。当蔡家人赶到后,见到此般境况,一个好端端的大活人,就这样平白无故的说没就没了,当场提出诸多质疑,令徐家一时无言以答。
徐家没有合理理由,固然不依,并留下话语,在未查清之前,不许入殓安葬。即刻请人写了诉状,赶赴县衙状告徐家。
德清知县黄钊蕙,因早已收受徐家贿赂,虽近在同城,却借病推诿,故意不派仵作即时验尸,推迟至两日后,借故回禀湖州府衙,请求委托其他仵作去徐家勘验。
湖州知府方士淦,也不是真心为民尽职的清官,乃又委托与之临近的武康知县桑庆辰,派人去作尸检,而桑庆辰率仵作赶到徐家,以尸腐为托词,仍没有认真履行应有的尸检。
之后,又经乌程知县杨德恒,归安知县马伯乐共同检验。草草验出徐蔡氏两耳根骨有红色血晕。故定性为徐蔡氏是自缢身亡。徐家一听勘验结果,求之不得,遂之改口说徐蔡氏是自缢身亡,拒不承认其被谋害事实。
由于从案发至数次现场勘验,竟没有一个知县,能认真察验,一直没能查出案情真相,故蔡家人不服,遂上告至省衙。
省署浙江巡抚黄名杰,又委托杭州知府任兰佑,会同坐补湖州知府赵学辙,东防同知吕荣,西防同知吕璜共同复审复验比案,经过一番复审之后,仍未能认真审查,以维持原判结案。
一番互不负责得搔操作,由此引发蔡氏合族公愤,故不惜一切,决意继续上告。由于徐家是地方大户,家境殷实。也不惜重金,四处打点,加之人脉广泛,使得各级府衙官吏相互推诿,致使案情一拖再拖,以致三年未决。
道光五年初,浙江臬司王惟询,刚从湖北调来,故关系牵绊少,办案无所顾忌,朝廷让其定獻。(定獻:司法名词,即议罪、定罪之意)王惟询臬司审阅案卷,认为疑点甚多,最主要的是,之前对徐蔡氏尸体检验,到底是因何而死?缺乏可靠依据。
为避免外界各种势力对复审此案的干扰,王臬司特请福建仵作,于三月初一重新勘验,原案卷结论,虽称为揢死,(揢死:即用手掐死之意)但又无确凿证据。王臬司意欲协商巡抚,再行请示刑部仵作来浙同检,但遭到巡抚黄名杰拒绝。为此事,二人发生争执。
在王臬司认为,此次特调他来浙办理此案,须谨慎为重,定案须以事实为依据。案情各个环节,不敢有丝毫大意。但浙省大小各级府衙官吏,默认此案并已成共识,即在两检之后,不得再有任何更动。
如此以来,若要推翻原案,重新审理,阻力重重,王臬司颇感力不从心,难以如实审理。而草草结案,又深感有负朝廷重望。思虑再三,难寻出路,乃于道光四年三月初五日,于臬署花厅外的假山后,在小凉亭内自缢身亡。
王臬司自缢身亡,使得徐蔡氏一案,更为错综复杂,且愈显神秘莫测,街谈巷议,引发外界极大震惊和关注。蔡家更是一再催促,臬司家族也质疑巡抚黄名杰,有威胁逼迫之嫌。
为此,闽、浙两省总督,赵慎珍挂牌督办,下令撤换省府一下有关知府、知县旧班底官员,新任浙江巡抚程含章,臬司祁贡速速到任,一并加强督办严查,严禁互相推诿踢皮球,务要查出实情。
据查看案卷记载,案情之初,徐仉氏、徐敦诚对徐蔡氏之死,坚称并无谋害之意,完全系自缢身亡。
八月中秋节后,巡抚程含章主持第四次开验,经仔细察验,徐蔡氏耳骨根并无伤痕,唯有项颈骨后面有明显血晕,本该属揢死无疑。同时,又将唯一见证人,徐家婢女秋香捉拿到案。
秋香,是徐妇徐仉氏身边的一个贴身婢女,是一个未曾见过如此场面的人,一被押到大堂,早已吓得魂不附体,很快就将整个作案过程如实招供,供出她与徐仉氏,如何趁徐蔡氏生病卧床期间,共同用一根麻绳,勒死了徐蔡氏,供出并找到了那根带血迹的麻绳,使徐蔡氏被害,人证、物证如山。
经再次审讯,罪犯不得不供认,勒死徐蔡氏事实过程和起因,经取证画押,正待从严追究凶犯,明正刑罚时,不料首犯徐仉氏,竟然用自己的包头巾,自缢于钱塘县监狱中。
徐仉氏何以能在狱中自缢,是畏罪自尽?还是杀人灭口?此案中各级府衙官吏参与者众多,就这样一个简单家庭凶杀案,何以悬宕三年之久而未决?谁人能说的清?
该省大小官员,何以能通一气,致使三品大员走上轻生之路?又何以开验数次,而未能勘验出真伤?唯一的见证人,就在眼前,为何一次次被忽视,而不被提审?
使参与的原审各级官员,为何能上下联合串通一气,徇情枉法,不辨真伪,而固守定论,有无贪脏枉法之行为?
案情的这一连串疑问,无不一时惊动朝野。朝廷道光帝,责令刑部,命主持浙江乡试的军机大臣、户部侍郎王鼎,暂缓进京,留浙对上述问题,逐一严加审查,不得有丝毫迁就。如发现有贪腐渎职官员,一律从严惩处。
为阻止地方官吏干预,王鼎曾鼎力举荐林则徐为帮协,因为林则徐为人操守正气,行为秉公正直而著称。王鼎对案犯的口供,犯罪现场勘验记载,复检纪录,一一仔细审阅。
除此之外,重新部署得力差役,慎重逐一进行审核,用大量时间和精力,差人进行明察暗访,除案情外,附带对涉及此案的大小各级官员,一同考核查验,有无贪腐渎职行为。
经一番明察暗访了解到,王鼎不禁为之震撼,徐家乃为一个地方富裕大户,原本家资雄厚,近来几年,因家庭发生如此命案,使原有资材已花费殆尽,使得家道衰败。
王鼎认为,徐家发生命案,依仗着自家钱财丰裕,大肆贿赂各级府衙大小官员,掩盖罪行真相,才使得整个案件迷雾重重,始终无法终结。
世上没有后悔药,倘若徐家,在案犯之初,不去动用歪脑筋,不去动用资材,贿赂各级府衙官员,老老实实配合衙署审理,不仅使案情真相大白或早已结案,徐家也不至于败落的如此彻底。
由此,王鼎先从代徐家主讼的府衙官员,故意歪曲事实,弄虚作假的费文涛等人开始,以此打开缺口,顺藤摸瓜,一追到底。
经两个多月的内外明察暗访,终于查清整个所有涉案官员的贪腐底细,理清了主要官吏受贿情况。德清知县黄钊蕙受贿一百银元,因此而借病推诿,玩忽职守而草菅人命,在案件之初,使案情铸成冤狱。
归安知县马伯乐,虽无贪赃枉法之实,却因失察胞兄马玉林巡检,家人李明代受贿赂四百银元,遂被谗言所误。首先在承审时,既未查出案情实据,复检时又检验不实,致使案情酿成巨大失误。
巡抚黄明杰审讯案犯时,主观臆断,审讯案犯,肆意用刑,以逼迫案犯按照自己的主观提供供词,而罔顾事实。
王鼎查实后,终于在年底彻底结案,主犯徐仉氏应处斩刑,已在狱中自缢身亡。参与谋杀之婢女秋香被处斩。徐敦诚虽未参与同谋犯罪,但贿赂官员,一同弄虚作弊,且与父之妾犯通****奸罪,杖一百大板,流放三千里。
对参与案件审理、勘验玩忽职守的官吏,贪赃舞弊者,徇情枉法者,分别定罪处罚;巡抚黄明杰,杭州知府张允垂,德清知县黄钊蕙,撤销所有官职,从重发往黑龙江边境充当苦役。
归安县知县马伯乐发往新疆效力赎罪。其余官员视情节轻重,进行了分别处分。其中有巡抚一人;知府四人;同知两人;知县四人;还有其他多人不一一列举。一桩巨大徇私舞弊案就此了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