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9日,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人事任免等事项。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新潮主持会议。
会议经表决,蔡永珊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会议决定,蔡永珊代理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蔡永珊,男,1965年3月出生,汉族,广东雷州人,1995年1月入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2015年10月,河源市委根据省委决定,任命蔡永珊同志担任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
2016年2月,蔡永珊同志当选为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7年1月9日,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蔡永珊同志当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7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任命蔡永珊为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1年11月9日,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召开。决定任命:蔡永珊代理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蔡永珊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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