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名社”要有新的定义,即不应讲体量,而要讲胸怀,要讲有容乃大的吸纳力。不应讲虚名,而要讲风范,讲德高望重的传播力。
党的十八大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战略部署。出版体制改革对出版业今后的发展既是新的挑战,也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在这个机遇与危机并存、竞争与发展并重的新形势下,如何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实现“一个优先”,又如何实现“两个效益、两种价值、两种属性”相统一,促进文化事业良性发展,值得出版界深入思考。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社长 蔡剑锋
2014年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中就指出,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优秀的文艺作品,最好是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座谈会给文艺界注入活力,也给出版界的发展树立了航标灯。近日,《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的****,指出了国有文化企业在发展文化产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再一次强调了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立场。越是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越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社会效益为首 以文化人
一个时代的文艺水平,是由“高峰”作品、“正能量、传得开、留得下”的作品所代表的。出版社唯有出好书,做经得起时代检验的书,做具有社会效益的书,才能真正实现两个效益的统一。当前我国每年出版新书24万册左右,不包括报纸、期刊和互联网。应当承认,其中不乏为了追求市场效益的低质量功利化图书及抄袭跟风之作,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导向与目标出了问题,以经济利益为第一诉求。
出版社与其他生产企业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其文化性——以文化人,它是精神传播和物质生产的统一,是文化工作与商品生产的统一,作用于人的心灵,承载着传承文明的理想,希望启迪更多的人来读书。
“读”之于“卖”多出的这个“言”字,不仅是对于语言文字的追求,是文化作品传播的精神内容,更是出版单位从“产品”到“服务”的不断完善。而这恰恰正是企业和出版社、商人和出版人之间最本质的区别,也是作为一家文化企业,其自身社会效益的具体体现。
出版物不能唯市场马首是瞻,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坚持做“最好的出版”。比如外研社出版的全新版《莎士比亚全集》《英汉大辞典》等图书,都是诸多作者、译者和编辑打磨数年的呕心沥血之作;又如《中华思想文化术语》第一辑收录了“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程”首批整理、翻译的100条术语,大力推动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向世界传播。这些作品未必能够在市场中热卖,但其学术、文化和社会价值有目共睹。
利人精神为道 以德立身
企业无疑都梦想强大,于是行业间的竞争不免就看谁比谁强,热衷于所谓的“十强”“百强”的排名。其实,作为出版企业或者文化企业,求“不同”求“特色”比起一味逞强更有意义。教育出版企业,服务于人的培养和发展,转型转变的不只是从产品到服务的模式和能力,更是观念。发展应是超越自我,而不是战胜对手,要放下赢的心态,少一些浮躁和焦虑,“立德”而非“立功”。
企业的“立德”,简单地说,就是社会责任,是一种利人利他精神,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重要体现。可以是对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对员工和客户的关怀;可以是对弱者的帮助,也可以是对人类福祉的追求。总之,就是不光利己也要利他。一家教育服务企业,唯有对社会高度负责,才能真正地持续发展。
利他精神、利人利他的文化,是外研社的传统积淀、始终如一的企业基因。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眼里有读者,心中有市场”,到开创教师免费培训,从坚持十几二十年的公益大赛,到服务一生的“外研契约”,外研人一直明确自己工作的价值。如今迈入第36个年头,外研社坚定地走在变革转型的道路上,在原来的传统出版上树起“用户价值主张”的维度,把注意力从“产品”转移到“服务”。倾听用户的价值主张,为用户更好地创造价值、传递价值、实现价值,这是外研社迈向一个“服务公司”最核心的能力建设,是传统外研“利他”文化的一种延伸,也是对坚持社会效益为首的最有力践行。外研社试做一个不问收获的耕耘者。
出版界一直有一种提法,要做“大社”“名社”。在我看来,“大社”“名社”要有新的定义,即不应讲体量,而要讲胸怀,要讲有容乃大的吸纳力。不应讲虚名,而要讲风范,讲德高望重的传播力。作为文化企业,出版社只有端正自身的发展观,才能回归服务社会的本质,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只有敢投入、愿坚持,不因经济利益而浮躁,不被市场数字所绑架,才能担起做有品质的文化出版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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