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仁山,中将,1931年1月生,山东栖霞人。1946年9月加入牛国共产党,1945年2月参加工作,1946年12月入伍,北京电视大学中文系毕业,大专文化。1945年2月-1946年12月在山东海阳胶东公学做学生工作。1946年12月-1947年3月为山东胶东军区教导二团三营九连学员。1947年3月-1948年2月为山东军大胶东分校学员、大队部书记。1948年2-1949年12月任山东胶东军区警卫营、警卫团书记。
1949年12月-1950年10月任华东警备五旅十五团三营九连文化教员、副政治指导员。1950年10月-1951年4月任华东警备五旅十五团、步兵三O三团政治处干事。1951年4月-1953年1月任华东农建三师九团政治处组织、干部干事。1953年1月-1953年11月任志愿军铁道工程第十师十三团政治处干部干事、师干部部助理员。1953年11月-1956年8月任铁道兵十师干部部、铁道兵干部部任免科动理员。1956年8月-1972年3月任总政治部干部部二部装工处、海军处、第二任免处助理员、干事(其问:1961-66年在北京电视大学中文系学习)。1972年3月-1980年2月任总政治部干部部第一任免处副处长。1980年2月-1985年6月任总政治部干部部干部处副处长、处长。1985年6月-1990年4月任济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1990年4月-1994年10月任济南军区副政委兼纪委书记。
是第七、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1994年3月起),第九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1988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1993年7月晋升中将军衔。【《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文件汇编
(二)》6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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