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留邑”的误区
根据《春秋传》记载“留邑”有二:一为春秋时郑邑,在今河南偃师市西南,后为周大夫刘子采邑,故又名刘邑;一为春秋时宋邑,在今江苏沛县东南。
《春秋公羊传•桓公十一年》:“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而野留。庄公死已葬,祭仲将往省于留,途出于宋,宋人执之,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1]
王维堤、唐书文译文:“早先郑国以留为都城,郑武公手下有与郐国国君关系好的,与郐国夫人私通,因此而取下了郐国,把都城迁到新郑,而以留为下都。郑庄公去世后已下葬了,祭仲要到留邑去视察,路经宋国,宋庄公把他捉拿了,对他说:‘为我驱逐忽而立突为国君。’祭仲不听他的话,那么国君必定死,国家必定亡;听从他的话,那么国君可以变死为生,国家可以变亡为存。”[2]
王维堤、唐书文注:“祭仲:名足,字仲,祭为氏,郑国执政大夫。留:周平王东迁后,郑武公失去了原来在西周的封邑,食采于留。据《寰宇通志》八三,留初属郑,后为陈所并,故名陈留。即今河南开封陈留城。《通义》以为‘周东都畿内地’,误。若为东都畿内地,祭仲由郑至留,不可能‘途出于宋’。先郑伯:郑武公,即郑庄公之父,公元前770--前744年在位。郐公:郐国国君。郐为妘姓古国,相传为祝融之后,地在今河南密县东南,公元前769年为郑所灭。迁郑:郑指新郑。郑武公之父桓公为周宣王庶弟,初封于郑(今陕西华县东)。西周亡后,桓公为犬戎所杀,武公东徙于留。灭郐后得十邑之地,遂迁都新郑(今属河南)。野留:《解古》:‘野,鄙也。’《周礼•地官•大司徒》‘凡造都鄙’,郑玄注引《春秋传》作‘迁郑焉,而鄙留’,是野本作鄙。《周礼•天官•大宰》‘以八则治都鄙’,郑玄注:‘都之所居曰鄙。都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鄙留,即以留地为都鄙。《通义》:‘言以留为下都也。’忽:郑庄公的嫡长子,夫人邓曼所生,即后来的郑昭公(公元前696--前695年在位)。突:世子忽的庶弟,母雍姑为宋大夫雍氏之女,《左传》说,雍氏‘有宠于宋庄公’,所以宋庄公要强迫祭仲立突。突即郑厉公(公元前700--前697、前679--前673年在位)。君:指即将正式就位的忽。”[3]
通过以上王维堤、唐书文的译文与注释可知,二人认识“留”的依据是《寰宇通志》,殊不知明代陈循等人编修的《寰宇通志》,是采用了北宋乐史编著的《太平寰宇记•陈留县》的说法,乐史是采用了曹魏学者孟康的错误说法,都把春秋时郑国留邑(在今河南偃师市西南三十六里)当成了宋国留邑(战国初为陈国吞并后改称陈留,即今天开封市东南的陈留镇一带),所以在注译中相互矛盾,难以自圆其说,反把《通义》中“以为”留邑属于“周东都畿内地”的正确说法,说成“误”。畿内,《辞源》曰:“古称天子领地之内为畿内,后泛指京城辖区。”[4]《史记•郑世家》:“(郑桓公)于是卒言王,东徙其民洛(今河南省洛阳市)东,而虢(古国名,都今河南省荥阳市东北)、郐(古国名,都今河南省新密市东)果献十邑,竟国之。”[5]这正是“古者郑国处于留(早先郑国以留为都城)”之意。也就是说:郑桓公终于请示周宣王,把都城从旧郑迁到了洛阳以东的东虢国与郐国十邑之间的留邑,郑武公先后灭掉郐、虢二国后,又定都今新郑市。这个“留邑”后来为周夺取,封给大夫刘子为食邑,改名刘邑。由于此“留”之名消失日久,孟康望文生义,误把“郑国留邑”当成了“宋国留邑”,二者相差近200公里,误导后学甚矣!
王维堤、唐书文注说:“若为东都畿内地,祭仲由郑至留,不可能‘途出于宋’。”[6]二人由于没有找准“留”的确切位置,在注译中就难免牵强附会了:第一、“祭仲将往省于留”。将往,将要前往,说明还没有动身前往。“省于留”,二人译文说“郑庄公去世后已下葬了,祭仲要到留邑去视察”。[7]视察什么?视察郑庄公“下葬”情况。清代嘉庆《密县志》曰:“郑庄公冢,在岐固堡东,南至洧,东至溱,各三里许,柳溪经其左,周围八十一步,高三丈余,父老相传为寤生冢。”[8]寤生,即郑庄公,郑庄公墓在今新密市曲梁镇王岗村。1987年,郑庄公墓被列为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此可知,祭仲“将往”的是今偃师市西南的留邑,而不是开封市东南的陈留镇。第二、《左传•桓公十一年》曰:“雍氏宗(同宗之人)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杜预注:“祭仲之如宋,非会非聘,见诱而以行人应命。”[9]行人,《辞源》曰:“使者的通称。”[10]这就是说:祭仲在将要去陪都留邑省视陵墓时,宋人诱骗他宋国有事商谈,他就以使臣的身份,响应宋庄公之命,在前往宋国途中被宋人抓捕。去留与去宋,本来是两回事,《公羊传》记载简略,王维堤、唐书文注译混为一谈,得出谬误解释。
又《左传•桓公十一年》:“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西晋学者杜预注:“祭,郑地,陈留长垣县东北有祭城。封人,守封疆者,因以所守为氏。”[11]当代学者赵生群注:“祭:郑地,在今河南中牟县。封人:主管封疆的官员。仲足:即祭仲。”[12]《水经注•渠沙水》:“长明沟水又东经尉氏县故城南,圈称云:尉氏,郑国之东鄙,弊狱官名也,郑大夫尉氏之邑。”[13]易洪川、李伟译文:“长明沟水又东流,自尉氏县老城南流过。圈称说:尉氏县为郑东部边境。尉氏为执掌刑狱的官名,是郑国大夫尉氏的封地。”[14]由此可知:赵生群注正确,杜预注谬误。杜预是受孟康的误导,把春秋时郑国的留邑(在今偃师市西南)当成了今天开封市东南的陈留城,导致郑地注释多有谬误。
《左传•襄公元年》曰:“秋,楚子辛救郑,侵宋吕、留。”杜预注:“吕、留,二县,今属彭城郡。”[15]赵生群注:“子辛:即公子壬夫,子反之弟。吕:宋邑,在今江苏徐州市东南约五十里。留:宋邑,在今江苏沛县东南五十里。”[16]
《春秋经传》都没有关于“陈留”的记载,表明“陈留”这个地名最早在战国初期才有,所以说把春秋时郑国在今偃师市西南的“留邑”,误认为是今开封市东南的“陈留镇”,是后世注释家望文生义、张冠李戴的结果。
《汉书•地理志》曰:“陈留郡,县十七:陈留……。”颜师古注:“孟康曰:‘留,郑邑也,后为陈所并,故曰陈留。’臣瓒曰:‘宋亦有留,彭城留是也。留属陈,故称陈留也。’师古曰:瓒说是也。”[17]由此可知,今天开封市东南的陈留镇一带,原先是宋国彭城郡的留县。留县属于陈国管辖后,才改称陈留县。孟康没有弄清春秋时郑国的“留邑”(在今河南偃师市西南)后来改名“刘邑”,就移花接木错误地说成是今开封市东南的陈留镇一带,两地相差近200公里。孟康的谬误解释,使自杜预直至今日的注释家把“古者郑国处于留”的“留都”,本来在今偃师市西南,大多误认为郑国曾在今开封市东南的陈留镇一带建都,把郑国东部边界由今扶沟县、尉氏县、朱仙镇一线,向东推了100多公里,竟然达到今柘城、睢县、兰考一线,给史学界造成极大的混乱,对研究春秋战国以来历史及疆域造成无法弥补的恶果,使历代史学家们著书立说以讹传讹反认为“聊以****”而有功于后世,真是可悲、可叹而又无奈!
二、关于“高阳”的误区
高阳,即“居高面阳”、“高而向阳之地”。自古以来,有关“高阳”的地名很多,有的不知何因何时消失了,偶尔在史书上发现“高阳”的记载,实属幸运。随着岁月的流逝,有关“高阳”的遗迹益加稀少。如开封县陈留镇几年前还有个“高阳桥”,由于其附近“高阳”地名消失太久,新秀们不知“高阳桥”的历史价值,近年也改成了“时髦”的名字。
研读正史典籍,消失在今开封市东部陈留镇附近的“高阳”,才是西汉郦食其、东汉蔡邕的封地。首先,说说对郦食其?
《水经注•渠沙水》曰:“渠水又东经大梁城南,本《春秋》之阳武高阳乡也,于战国为大梁。”[18]由此可以推知:《春秋》所提及的“阳武高阳乡”在今开封市东,到战国改名大梁后,这一带保留了高阳县、高阳乡的地名。
《水经注•睢水》曰:“苏林曰:高阳者,陈留北县也。按在留,故乡聚名也。有《汉广野君庙碑》,……今故宇无闻,而单碑介立矣。《陈留风俗传》曰:郦氏居于高阳,沛公攻陈留县,郦食其,封高阳侯。县有鉼亭、鉼乡。”[19]易洪川、李伟译文:“高阳在陈留以北,是一个县城,也是陈留旧日的乡名,汉广野君(即郦食其)庙碑就在那里。……现今故乡旧日的祠庙已不为人所知,唯余庙碑仍孤独地竖立着。《陈留风俗传》说:郦食其居住在高阳。当初沛公攻陈留,郦食其献计使之不战而降,受封高阳侯。高阳县有鉼亭、鉼乡。”[20]
将郦道元注文与清代杨守敬《水经注图》[21]对照可知:陈留城正北的鉼亭、鉼乡亭处,就是秦朝、西汉初期的高阳县所在地;陈留城东部、雍丘县西北的高阳故亭、广野君庙,说明当时的高阳县至少管辖陈留郡治所之东、北部,西汉后期废除高阳县,改为高阳乡,后来又改为高阳亭。郦食其的庙碑,是东汉桓帝延熹六年(公元163年)十二月,由雍丘县令董生所立。由于随着陈留城附近高阳县、高阳乡、高阳亭地名的逐渐消失,又加上雍丘县在五代后晋时改名杞县,有些注释家不加以细考,就误把陈留镇东部的古高阳乡当成了今杞县西南的高阳镇。
《史记•高祖本纪》曰:“沛公(刘邦)引兵西,遇彭越昌邑,并攻昌邑,昌邑未拔。西过高阳。郦食其为监门。……郦食其说沛公袭陈留,得秦积粟。乃以郦食其为广野君。”唐代张守节《史记正义》曰:“《地理志》云:‘昌邑县属山阳。’《括地志》云:‘在曹州成武县东北三十二里,有梁丘故城是也。’”[22]《辞源》曰:“昌邑,县名。秦置。故城在今山东金乡县西北。”[23]刘宋裴骃《史记集解》曰:“文颖曰:‘高阳,聚邑名也,属陈留圉县。’瓒曰:‘《陈留传》曰在雍丘西南。’”[24]
对照原文可知:曹魏学者文颖和西晋学者臣瓒的注释皆谬误。从昌邑往“西”正好“过高阳”,也就是陈留北的高阳县。今天杞县的高阳镇是在昌邑大西南,刘邦不可能、也没必要舍近求远绕到“雍丘西南”。再说,今天杞县的高阳镇在刘邦时期还不一定诞生呢!就是“圉县”有高阳这个地名,也只是个“聚邑(村落)名也”,用得着郦食其来监守门户吗?刘邦帅领千军万马攻打陈留城,会在100多里外的“高阳聚邑”指挥作战吗?
《史记•郦生传》曰:“郦生食其者,陈留高阳人也。好读书,家贫落魄,无以为衣食业,为里监门吏。然县中贤豪不敢役,县中皆谓之狂生。”裴骃《集解》曰:“徐广曰:‘今在圉县。’唐代司马贞《索隐》按:‘高阳属陈留圉县。高阳,乡名也,故《耆旧传》云“郦食其,高阳乡人。’《正义》曰:《陈留风俗传》云‘高阳在雍丘西南’。《括地志》云‘圉城在汴州雍丘县西南。食其墓在雍丘西南二十八里’。盖谓此也。”又《正义》曰:“夫监门闾里,士之贱也。”[25]《辞源》曰:“里,商贾聚居处。《国语·齐语》‘里有司’。”[26]
对照原文可知:东晋学者徐广和唐代学者司马贞的解释、引文、按语皆为谬误。司马迁所说的“陈留高阳人”,即陈留郡高阳县人,也就是《水经注》记载“延熹六年十二月,雍丘令董生”所立“汉广野君庙碑”的陈留城北的高阳县。下文“县中贤豪”、“县中皆谓之狂生”,很明显指的就是西汉时期陈留城北的高阳县。郦食其作为高阳县城闾里监守门户的小吏,然而县里的贤士豪杰都不敢役使他,因为县城人都称他“狂生”。此“高阳”怎么能说是“聚邑名”或“乡名也”呢?再说《汉书·地理志》明确记载:“陈留郡,县十七:陈留、小黄、雍丘、尉氏……;淮阳国,县九:陈、扶沟、圉……。”[27]司马迁写《史记》之时,雍丘县属于陈留郡,而圉县属于淮阳国,“高阳”咋会“今在圉县”呢?又咋会“高阳属陈留圉县”呢?由此可知,东汉史学家班固(公元32--92年)在写《汉书》时,陈留城北部的高阳县已经废除,又在陈留城东部、雍丘县西北设置了高阳乡或高阳亭,到了应劭、圈称、文颖、徐广、臣瓒、司马贞、张守节等时期,陈留镇北部的高阳县及附近的高阳乡、高阳亭也早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些大家们也只能望文生义、张冠李戴以弥补历史的空白了,故有“盖谓此也”之谬误。盖者,《辞源》曰“疑而未定意”也,《辞海》曰“推原之词”、“传疑之词”也。[28]
《汉书·高帝纪》曰:“沛公从砀北攻昌邑,遇彭越。彭越助攻昌邑,未下。沛公西过高阳,郦食其为里监门,曰:‘诸将过此者多,吾视沛公大度。’乃求见沛公。郦食其说沛公袭陈留。沛公以为广野君。”唐代学者颜师古注引:“文颖曰:‘(高阳)聚邑名,属陈留圉。’臣瓒曰:‘《陈留传》在雍丘西南。’苏林曰:“监门,门卒也。’”[29]
对照原文,颜师古仍然引用了文颖、臣瓒的谬误说法。昌邑县城在陈留城的东北,刘邦往“西”正好路“过高阳”。这个“高阳”就是陈留城北的高阳县城,此沿袭《史记·高祖本纪》之说。此时圉县属于淮阳国,并不属于陈留郡。再说圉县就是有“高阳”,也只是个“聚邑”(村落),也用不着“郦食其为里监门”;刘邦也不可能绕到昌邑大西南的这个小“聚邑”袭击陈留,更不可能在这个离陈留城100多里处的小“聚邑”指挥作战。
《汉书·郦食其传》曰:“郦食其,陈留高阳人也。好读书,家贫落魄,无衣食业,为里监门,然吏县中贤豪不敢役,皆谓之狂生。……后闻沛公略地陈留郊,……沛公至高阳传舍,使人召食其。”颜师古注曰:“落魄,失业无次也。传舍者,人所止息,前人已去,后人复来,转相传也。”[30]此《传》,沿袭司马迁之说,“陈留高阳人”,即指陈留城北高阳县人。“吏县中”,即在高阳县中为吏卒。“沛公略地陈留郊”,即刘邦在陈留城北一带攻城略地。“高阳传舍”,即高阳县的驿站。
由此可知:刘邦在陈留郡治所陈留城北郊领兵作战时,是在陈留城北的高阳县驿站召见了郦食其。
《后汉书·虞延传》:“虞延字子大,陈留东昏人也。(光武帝刘秀)二十年东巡,路过小黄,高帝母昭灵后园陵在焉,时虞延为部督邮(郡守佐吏,督察县违法之事),诏呼引见,问园陵之事。虞延进止从容,占拜可观,其陵树株蘖,皆谙其数,俎豆牺牲,颇晓其礼。帝善之,敕虞延从驾到鲁。”李贤注:“小黄,县,属陈留郡,故城在今汴州陈留县东北。《汉官仪》注曰:‘高帝母起兵时死小黄北,后为作陵庙于小黄。’《陈留风俗传》云:‘沛公起兵野战,丧皇妣于黄乡。天下平,乃使使者梓宫招魂幽野,有丹蛇在水,自洗濯,入于梓宫,其浴处仍有遗发,故谥曰昭灵夫人。因作园陵、寝殿、司马门、钟簴、卫守。’小黄有祭器笾豆鼎俎之属十四种,庙基尚存焉。”[31]
虞延故里东昏县故城也在今开封市东北,与小黄县为邻,他又是陈留郡北部的督邮官,所以对刘邦母亲昭灵后园陵中的树木棵数、祭器供品数量、一年四季祭祀礼仪都很熟悉,就是借给他100个胆,也不敢忽悠光武帝。光武帝听他汇报后非常高兴,就命他随从銮驾东到鲁国。刘邦的母亲,毫无疑问就是刘秀的祖奶奶,刘秀绝对不会磕错头。“沛公起兵野战”,指的就是刘邦“攻昌邑”未下,又“西过高阳”而“略地陈留郊”。由此可知:东汉光武帝刘秀时,刘邦母亲的园陵还保存完好,祭祀正常;到了李贤时的唐朝,小黄还有祭器十四种,庙宇基础还存在。这就充分证明,刘邦“西过”的“高阳”,是陈留城北边的高阳县城,而不是后来的所谓“聚邑”或“雍丘县西南”,所以说郦食其是秦汉时期陈留城北高阳县人,他的庙宇及墓碑也在今陈留镇一带。
其次,说说对蔡邕封“高阳侯”的误解。
蔡邕《让高阳侯印绶符策》曰:“制诏:‘左中郎将蔡邕:今封邕陈留雍丘高阳乡侯,下印绶符策,假限食五百户,岁五十万谷。”[32]
当代学者邓安生注:“《蔡邕传》:‘初平元年,拜左中郎将,从献帝迁都长安,封高阳乡侯。’雍丘:县名。《续汉书·郡国志三》,陈留郡有雍丘县,刘昭补注以为本古代杞国地。高阳:邑名,在陈留县城西。乡侯:食一乡之侯。《续汉书·百官志五》,列侯‘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33]
对照原文,邓注也没有弄清“雍丘县”、“圉县”与“高阳”的关系,仍然继承了文颖、徐广、司马贞、张守节、颜师古等注释家将东汉时陈留城东部的高阳乡当成今杞县西南高阳镇的谬误说法。
殊不知,蔡邕所说的“陈留雍丘高阳乡”,正是杨守敬《水经注图》标注的‘陈留城东部、雍丘县西北’的“高阳乡”,也就是秦汉之际陈留城北的高阳县废除后又设置的高阳乡。[34]
《后汉书·郡国志三》曰:“陈留郡十七城:……尉氏。雍丘本杞国。……圉故属淮阳,有高阳亭。”[35]由此可知:东汉时期,尉氏、雍丘、圉三县同属陈留郡,而雍丘县(此时管辖今杞县城以北)西北有个高阳乡,圉县(此时管辖今杞县城以南)西北有个高阳亭。邓安生注曰:“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36]可见蔡邕的食邑应该是雍丘县西北的高阳乡(即今陈留镇东部一带),绝对不是今杞县西南的高阳镇,如果是今杞县西南的高阳镇,制诏应该说“今封邕圉高阳亭侯”。
三、关于“圉城”的误区
《后汉书·蔡邕传》曰:“蔡邕字伯喈,陈留圉人也。”[37]圉,本意为边疆、边地、养马场等,后来因此演变成地名。纵观曹魏以来史学家们注释与著述,都承认“陈留圉”本于蔡邕《琅邪王傅蔡朗碑》中“公族分迁,氏家于圉”之说;蔡邕之说又本于《左传》中郑庄公曰“亦聊以固吾圉也”及郑简公的“劳诸圉”。[38]既然这两个“圉”都与郑国君主有关,说明这个“圉”是郑国的边地或边城。这样问题就简单多了,只要从史料中找出郑国的东部边疆,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左传·隐公十一年》曰:秋七月,隐公会齐侯、郑伯伐许。……遂入许……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曰:“……寡人之使吾子处此,不唯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圉也。”杜预注:“许,颍川许昌县。许叔,许庄公之弟。东偏,东鄙也。圉,边垂也。”[39]
公元前712年,鲁隐公会同齐釐公、郑庄公攻伐许国,于是进入了许国都城。郑庄公使许国大夫百里侍奉许叔居住在许国都城的东部,并对他说:“我让你们居住在此处,不只是为了许国,也是聊且以巩固我的东部边疆呀。”由此可知:春秋时郑国的东南部边疆在今许昌市东一带。
《左传·昭公五年》曰:“晋韩宣子如楚送女。……韩起(谥号宣子)返,郑伯劳诸圉。”杜预注:“郑伯,郑简公。圉,郑地名。”[40]
公元前537年,晋国正卿韩起护送公主前往楚国成婚,回来的时候,郑简公在圉地慰劳韩起一行。由此可知:郑庄公时期郑国东部边疆圉地,到了郑简公时期,已经形成了圉城,因为郑简公不可能在野外设宴慰劳韩起一行。
东汉史学家圈称《陈留风俗传》曰:“尉氏,郑国之东鄙。”[41]清代乾隆四十一年刻本《新郑县志·疆域志》曰:“春秋郑国疆域:北至于廪延,南至于汜,东至于匡(《左传·文公元年》:‘卫使孔达侵郑,伐绵、訾及匡。’杜注:匡在颍川新汲县东北。姚培谦云:今河南开封府扶沟县西有匡城),西至于颍谷。”[42]清朝顺治版《尉氏县志》收录蔡邕《琅邪王傅蔡朗碑》加注曰:“公族分迁,氏家于圉(尉乡名)。”[43]
当代著名历史学家朱绍侯先生在《蔡邕故里探源》一文中说:“在尉氏县的南圉城……蔡邕故里在尉氏县西南三十五里蔡家庄(古圉乡所在地)。”[44]民国《河南通志稿》曰:“洧川之朱曲镇有东里冈、子产祠,正是郑国东鄙地也。”[45]由此可知:郑国东部边界到今尉氏县一带。
《左传·桓公十四年》曰:“宋人以诸侯伐郑……伐东郊,取牛首。”杜预注:“东郊,郑郊。牛首,郑邑。”赵生群注:“东郊:郑郊。牛首:郑邑,在今河南通许县西北。”[46]又《水经注·渠沙水》曰:“沙水又东南经牛首亭东,《左传·桓公十四年》,宋人与诸侯伐郑东郊,取牛首者也,俗谓之车牛城矣。”[47]杨守敬《水经注图》也将牛首亭标注在通许县北。[48]《开封县志·大事记》曰:“春秋,公元前743年--前701年,郑庄公在郑国东北边境筑城,取名启封(今朱仙镇东南2.5公里古城村)。”[49]牛首邑与启封城邻近。由此可知:郑国的东北部边界在今开封市朱仙镇一带。
通过以上史料对比分析,可以断定春秋时郑国的东部边界从东南到东北依次在今:许昌市东(圉地)--扶沟县西(匡邑)--尉氏县全境(南圉城)--通许县西北(牛首邑)--朱仙镇(启封城)。
有的学者说:郑国曾经侵占过雍丘(今杞县)一带,“郑取其地(一度属宋)置为雍丘邑”。[50]这是断章取义、误解经传的谬论。
《左传·哀公九年》曰:“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宋国的皇瑗率领军队在雍丘战胜了郑国军队)。”杜预注:“书取,覆而败之。雍丘县属陈留。”[51]有的学者把此句经文误认为“取郑雍丘”,因此把“雍丘”说成郑国曾经占领过。1998年版《杞县志·大事记》写作“宋皇瑗率师伐郑,取雍丘邑。”[52]
《春秋公羊传》曰:“其言取之何?易也。其易奈何?诈之也(说拿下了是为什么?是容易。怎样容易?用欺诈的办法)。”王维堤、唐书文注:“雍丘:原为杞国的始封地,杞国东迁后,地为宋国所得,在今河南杞县。据《左传》,郑师围宋雍丘而未下,宋皇瑗帅师围郑军,用‘每日迁舍’的办法,在郑师外围筑堡垒挖壕沟,待‘垒合’,郑师处于内外交困的形势之下,遂为宋师所取。”[53]
《春秋谷梁传》曰:“取,易辞也。以师而易取,郑病矣(说‘取’,就表示是很容易的意思。很容易地就战胜了军队,这是在指责郑国的无能了)。”承载注:“郑国罕达的宠臣许瑕请求得到私邑,但郑国国内已无邑可以给他,便答应由许瑕自己到郑国以外的地方去取。许瑕于是围攻宋国的雍丘,却被宋国的皇瑗率军击败。雍丘,今河南杞县。”[54]
《左传·哀公九年》曰:“郑武子賸之嬖许瑕求邑,无以与之。请外取,许之。故围宋雍丘。宋皇瑗围郑师,每日迁舍,垒合,郑师哭。子姚救之,大败。二月甲戌,宋取郑师于雍丘。”杜预注:“賸,罕达也。瑕,武子之属。瑕请取于他国。郑师,许瑕师。垒合,作垒堑成,辄徙舍合其围。子姚,武子賸也。”赵生群注:“武子賸:罕达,字子賸,武是谥号。许瑕:武子之下属。外取:取于他国。郑师:许瑕之师。‘每日’二句:宋师每日筑垒挖沟而迁居,最后合围宋师。子姚:武子賸。罕达字子賸,又字子姚。甲戌:十四日。”[55]
由此可知:雍丘(今杞县这一带)春秋时属于宋国,根据《春秋左传》记载,又先后属于陈国及楚国,但无论宋国、陈国、楚国,在春秋时期都没有关于“圉”的记载。今天杞县圉镇之名,是在汉朝成立县时才诞生的。不要说是当今著名学者,就是我们这些乡野鄙人也一看就明白:从鲁隐公十一年(公元前712年)郑庄公的“聊以固吾圉”到鲁昭公五年(公元前537年)郑简公的“劳诸圉”,再到鲁哀公九年(公元前486年),雍丘这一带一直都是属于宋国。李贤注《后汉书·蔡邕传》却说“圉,县,故城在今汴州陈留县东南”。[56]1998年版《杞县志·大事记》也妄言“杞地入郑,又曾入宋,置为雍丘邑”。[57]怎么能说郑国的“圉地”是今天杞县的圉镇呢?毫无疑问,郑国的这个“圉”,指的就是今天开封市尉氏县蔡庄镇这一带,也就是原河南省历史学会会长朱绍侯先生考证的“尉氏县的南圉城……蔡邕故里在尉氏县西南三十五里蔡家庄(古圉乡所在地)。”[58]
《嘉靖尉氏县志·古迹》曰:“蔡相乡,即蔡家庄所在数十里之通名。盖以蔡邕尝补侍御史,又转持书御史,迁尚书,三日之间周历三台,故当时呼其地曰‘蔡相乡’,以荣之。”[59]“呼其地”,即改称圉乡之地名。公元前220年(即秦始皇二年),成立尉氏县时设置圉乡,治所在今圉村;到公元190年前后,蔡邕封侯拜将,职权相当于宰相,家乡人深感荣耀,就改“圉乡”为“蔡相乡”(治所在今蔡庄镇),以示纪念,直到1965年,又改称“蔡庄乡”或“蔡庄公社”,今称蔡庄镇。魏晋以来的注释家们,又有谁能知道春秋时期郑国“圉”这段演变历史呢?当今的历史学者们,又有几位翻阅过《尉氏县志》呢?
四、关于“郑地”的误区
孟康误把春秋时郑国在今偃师市西南的“留邑”说成是今开封市东南的陈留镇,杜预误把春秋初郑国在偃师的临时“留都”认为在今开封市的陈留镇,文颖、徐广等误把秦汉时在今开封市陈留镇北的“高阳县”当成今天杞县西南的高阳镇,李贤误把东汉陈留郡尉氏县的“圉乡”看作杞县的圉镇,他们谬误的注释,给后世学者输入了“浮想乱编”的基因,导致历代传世的史籍中出现很多不符合历史真实的错误说法。
《战国策·韩策·三晋已破智氏章》曰:“王用臣言,则韩必取郑矣。”元代学者吴师道注:“取郑,在(韩)哀侯二年(公元前375年)。”缪文远按:“韩灭郑当周烈王元年(前375)。”又《齐令周最使郑章》曰:“齐令周最使郑(齐国使周最出使郑国)。”南宋学者鲍彪注:“韩灭郑,有其地,故多称郑。”吴师道曰:“韩灭郑,徙都之,故称郑,犹魏都大梁称梁。”又《谓郑王曰昭厘侯章》曰:“谓郑王曰。”缪文远注:“郑王:韩桓惠王。”又《东孟之会章》曰:“东孟之会,……立以为郑君。”吴曾祺曰:“案,韩灭郑而徙都焉,称郑君,犹称魏王为梁王也。”缪文远注:“郑君:犹言韩君。”[60]
有些学者,把春秋时期郑国的地名与战国时期韩国的地名混为一谈,即把战国时韩国东侵的城邑,误说成是春秋时郑国的“地名”。
如艾利斯在《哪里才是蔡邕故里?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一文中说:“怎样理解陈留圉的‘圉’?《春秋左传·昭公五年》:‘韩起反,郑伯劳诸圉。’《史记·楚世家》云:‘王朝(早上)张弓而射魏之大梁之南,加其右臂而径属之于韩,则中国之路绝而上蔡之郡坏矣。还射圉之东,解魏左肘而外击定陶。’以上记载中的‘圉’,已经不单纯是几国的边陲了,而是春秋时期的圉邑。……‘圉’就是邑名,就是陈留郡的圉县县治所在。”[61]
在此段文字中,艾利斯就把春秋时期郑国的“圉城”与战国时期韩国的“圉邑”混为一谈,真乃“背痒搔足”者也!
《左传·哀公九年》明确记载“宋雍丘”。[62]也就是说春秋时期“雍丘(今杞县一带)”属于宋国,与郑国风马牛不相及;而郑简公绝对不会跑到在汉朝才置县而得名的今杞县圉镇慰劳韩起一行。《史记·楚世家》此段记载的是楚顷襄王十八年(公元前281年)事,张守节《正义》曰:“圉城在汴州雍丘县东。”[63]春秋时宋国没有“圉”之说,直到战国时才有雍丘“东圉”之名,怎能胡乱说成“就是陈留郡的圉县县治所在”呢?艾先生既然“爱历史”,不仅不知“何痛何痒”之处,也摸不着“东南西北”,真乃“滥竽充数”者也!
五、关于对圈称“曰圉”的误区
东汉史学家圈称《陈留风俗传》曰:“(圉)旧陈地,苦楚之难,修干戈于境,以虞其患,故曰圉。”[64]圈称原文,有的学者引用时改成“圉,春秋陈地,郑取之,苦楚之难,修干戈于境,以御其患,故曰圉”。[65]圈称本意是说:在战国初期,雍丘这一带又成为陈国的南部疆域,因为苦于楚国不断北侵,得在边境常年修备干戈,用以防御楚国带来的患难,所以在汉朝划分雍丘县南部置县时,取名叫圉县。《杞县志》之妄改,是误读或有意篡改《春秋·哀公九年》“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之经文。[66]
由此可知:雍丘这个地方,在春秋时属于宋国,战国初期属于陈国,战国末期又被楚国占领。根据《开封简志》及《杞县志》记载:汉朝分县时,“雍丘,即今杞县北部,……圉县即今杞县南部。”[67]艾利斯等学者不分历史阶段,混淆地名概念,把汉朝才诞生的圉县,模糊说成是春秋时郑国的“圉城”,真乃“偷梁换柱”者也!
六、关于对“蔡邕墓”的误区
北齐史学家魏收《魏书·地形志》曰:“小黄有昭灵后冢、陈冢、蔡邕冢、小黄城。”[68]
1992年版《开封县志·古墓葬》曰:“蔡邕墓在今半坡店乡桃花洞村东南隅。据传,公元208年,(蔡)邕女文姬,自匈奴回汉,将其父移葬于此,并撰文立碑,碑现已遗失。”[69]
开封市历史学家李村人《关于蔡文姬故里的资料》曰:“据《陈留县志》上的记载,桃花洞村有汉代蔡邕之墓。我为彻底了解他父女的一切,特意到陈留西南三里桃花洞村作了访问。该村是一个比四周略高的土岗。南方净是些茂密的棉花。蔡邕的坟墓就在该村东南方三四百步处的棉从中。墓高约一尺,方圆有四五尺之谱。墓的南面立了一个墓碑,高有六尺半,宽有二尺半。碑上,中间刻着‘汉蔡中郎之墓’六个大字,两边刻有‘民国十五年立’及‘县知事王某’字样。碑阴上刻着碑文。此碑外廓垒一牌坊式的砖楼。”又曰:“再据《开封府志》《尉氏县志》上的记载和实地调查,我认为,尉氏县南方偏西三十五华里的蔡庄就是蔡邕的故里。现在该村有一千五百户人家。姓蔡的有百十户,多居于该村西段中间。蔡邕的故宅旧址就在此处。现在是菜园地。该村南方七华里处有他父、祖的坟墓。”[70]
原郑州大学历史系教授王兴亚、河南省图书馆馆长马怀云《蔡邕籍贯诸说的分歧与考实》曰:“蔡邕成为名人,地位煊赫,在蔡氏祖坟为他建墓足可光宗耀祖。而尉氏县蔡邕墓则是一个群体,‘城南四十五里有蔡稜墓,中郎墓附焉’。官至左中郎将的蔡邕,死后入尉氏县先世墓地安葬。这里有蔡氏故里,又有其墓地,宅地与墓地相近,为证实蔡邕故里在尉氏县蔡家庄增多了一个证据。”[71]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陈隆文教授《钟繇故里考辨》云:“汉魏南北朝之际,随着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世家大族的家族茔域制度渐次确定。世家大族生前讲究门第,死后则要入祔祖茔,即便是死于异乡,也要归葬故土。所以,这些世家大族的茔域,往往占地广阔,高冢累累。时人多称此葬俗为‘归旧茔’或‘祔葬’,即子孙从其父葬。”又曰:“东汉时葬俗为祔葬,即子孙从其父祖葬,也称归旧茔。”[72]
综合以上资料:小黄、开封县的蔡邕墓,应该是魏晋之后,从尉氏县蔡相乡(原圉乡)蔡家庄迁出的蔡质、蔡邕后裔,为了“光宗耀祖”,在其新立祖茔地封的衣冠冢,以示纪念,因为小黄和桃花洞村,都在东汉陈留城北蔡邕封地“高阳乡”附近。蔡邕真身墓就在今天开封市尉氏县蔡庄镇大朱村内,理由有四:
第一、今蔡邕墓真是汉墓,也符合汉代“归旧茔”而“从其父祖葬”之制。这有1997年原尉氏县文物管理所所长王小秋先生《尉氏县蔡庄镇大朱村蔡邕墓调查钻探报告》为证。[73]王先生治学严谨、办事认真,在开封市文物界享有极高声誉,该《报告》值得信赖。
第二、蔡文姬是在故乡蔡家庄为父亲服丧守墓时被乱军所虏。东晋史学家袁宏《后汉纪》记载:汉献帝初平三年(192年),“(李)傕(董卓部将)遂掠至陈留,颍川荀彧乡人多被杀掠。”[74]曹操谋士荀彧是今许昌市人。这说明当时李傕叛军虏掠到了陈留郡与颍川郡交界处的尉氏与许昌一带。公元192年,蔡邕冤死长安,蔡文姬在蔡邕弟子阮瑀、路粹、苏林等的资助下,护送父亲灵柩归葬尉氏县蔡相乡蔡家祖茔。195年,在家守孝的蔡文姬被李傕叛军俘获,献给南匈奴左贤王为妻。
第三、蔡家庄或洧川镇皆离许昌古城近在咫尺,有“徒行”见曹操的条件。《后汉书·董祀妻传》曰:“(董)祀为屯田都尉,犯法当死,文姬诣曹操请之。……蓬首徒行,叩头请罪。”[75]公元208年,曹操因与蔡邕是好朋友,派遣使者用金璧将蔡文姬从南匈奴赎回,又嫁给屯田都尉董祀(家居今洧川镇内)为妻。董祀因犯法当判死刑,蔡文姬就从家里蓬头垢面,步行前往都城许昌丞相府,拜见曹操为丈夫求情免死。
第四、国典正史都承认它是蔡邕真身墓,明、清时候就“定论”了,已成“铁定史实”。从《钦定四库全书》《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到《河南通志》《开封府志》等都明确记载“蔡邕宅在尉氏县南三十五里”及“蔡家庄在尉氏县南三十五里,汉蔡邕宅并其先世之墓皆在此”。《成化河南总志》记载的蔡邕故里为“尉氏八景”之一。[76]编这些书者,可都是当代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顶尖学者。他们之所以不接受孟康、杜预的忽悠,是因为精通《春秋经传》的记载,明了郑国“圉地”之所在;他们之所以能够摆脱文颖、徐广的巢臼,是因为熟知尉、杞地理位置;他们之所以不采纳张守节、司马贞等的谬说,是因为具有坚定的自信心和修史的责任感。
结束语:
当代某些学者,不认真考察历史的真伪,惟视先贤的谬误注释为圭臬,以浮夸以讹传讹为能事,以争论欺世盗名为高尚,还著述立说,蒙骗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我们此文,虽说是乡间鄙夫之陋见,但都取材于正史典籍之真实,希望能入当代或后世某位“学术界有识之士”的慧眼,重新精论“留邑、高阳、圉城地名之真伪”,以匡正千百年来这支谬误的知识链条,为史学界做出一些有益的贡献!
尉氏县蔡邕蔡文姬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李文建、马现锋撰文
2024年8月28日
注 释:
[1]《春秋公羊传译注》,王维堤、唐书文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11月第1版,第77页。
[2]《春秋公羊传译注》,第79页。
[3]《春秋公羊传译注》,第78页。
[4]《辞源(修订本)》,广东、广西、湖南、河南辞源修订组、商务印书馆编辑部编,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12月修订第1版,第3册,第2126页。
[5]《史记》,(汉)司马迁撰、(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引、(唐)张守节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第5册,第1758页。
[6]《春秋公羊传译注》,第78页。
[7]《春秋公羊传译注》,第79页。
[8]《河南历代方志集成·郑州卷》第15册《(嘉庆)密县志》,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编纂,郑州:大象出版社2016年2月第1版。
[9]《左传(春秋经传集解)》,(战国)左丘明撰,(西晋)杜预集解,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上册,第107页。
[10]《辞源(修订本)》,第4册,第2799页。
[11]《左传(春秋经传集解)》,上册,第107页。
[12]《春秋左传新注》,赵生群著,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3月第1版,上册,第71页。
[13]《水经注校证》,[北魏]郦道元著,陈桥驿校证,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7月第1版,第533页。
[14]《水经注》,[北魏]郦道元辑撰,易洪川、李伟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08年6月第1版,第371页。
[15]《左传(春秋经传集解)》,下册,第798页。
[16]《春秋左传新注》,上册,第504页。
[17]《汉书》,[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版,第6册,第1559页。
[18]《水经注校证》,第530页。
[19]《水经注校证》,第566页。
[20]《水经注》,易洪川、李伟译,第388页。
[21]《水经注图(外二种)》,清杨守敬等编绘,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9月第1版,第298页。
[22]《史记》,第2册,第358页。
[23]《辞源(修订本)》,第2册,第1406页。
[24]《史记》,第2册,第358页。
[25]《史记》,第8册,第2691页。
[26]《辞源(修订本)》,第4册,第3146页。
[27]《汉书》,第6册,第1558页、第1636页。
[28]《辞源(修订本)》,第4册,第2697页;《辞海》,(1979年版)缩印本,辞海编辑委员会编,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8月第1版,第1924页。
[29]《汉书》,第1册,第18页。
[30]《汉书》,第7册,第2105页。
[31]《后汉书》,(南朝·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3月第1版,上册,第722页、第723页。
[32]《蔡中郎集》,《四部丛刊·集部》,上海涵芬楼景印明兰雪堂活字本,卷八;《蔡邕集编年校注》,(汉)蔡邕著,邓安生编,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下册,第412页、第414页。“制诏”,兰雪堂本作“诏制”,蔡邕《独断》曰:“汉天子正号曰皇帝,自称曰朕,臣民称之曰陛下,其言曰制诏”,则当作“制诏”为是。
[33]《蔡邕集编年校注》,下册,第414页。
[34]《水经注图(外二种)》,第298页。
[35]《后汉书》,下册,第2347页。
[36]《蔡邕集编年校注》,下册,第414页。
[37]《后汉书》,中册,第1337页。
[38]《蔡邕集编年校注》,上册,第7页;《左传(春秋经传集解)》,上册第57页、下册第1270页。
[39]《左传(春秋经传集解)》,上册,第59页。
[40]《左传(春秋经传集解)》,下册,第1266页。
[41]东汉圈称《陈留风俗传》见《水经注》卷二十二《渠水注》引文;《合校水经注》,(北魏)郦道元著,(清)王先谦校,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2月第1版,第346页。
[42]《新郑县志(标注本)》,清乾隆四十一年刻本,新郑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郑州:解放军测绘学院印刷厂1997年元月第1版,第40页。
[43]清顺治《尉氏县志》卷四;(清)高桂等纂修,顺治十五年(1658年)刻本,北京图书馆清代方志选刊1982年影印。
[44]朱绍侯《蔡邕故里探源》,《中原文化研究》2019年第1期(第7卷,总第37卷),第8页。
[45]《河南历代方志集成·省志卷》第168册《(民国)河南通志稿》,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编纂,郑州:大象出版社2016年2月第1版。
[46]《左传(春秋经传集解)》,上册,第116页。
[47]《水经注校证》,第532页。
[48]《水经注图(外二种)》,第298页。
[49]《开封县志》,开封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田书庆主编,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年7月第1版,第5页。
[50]《杞县志》,杞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杜宝田主编,张效刚副主编,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总述》第1页。
[51]《左传(春秋经传集解)》,下册,第1761页。
[52]《杞县志·大事记》,第10页。
[53]《春秋公羊传译注》,第563页。
[54]《春秋谷梁传译注》,承载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7月第1版,下册,第993页。
[55]《左传(春秋经传集解)》,下册,第1761页。
[56]《后汉书》,中册,第1337页。
[57]《杞县志·大事记》,第10页。
[58]朱绍侯《蔡邕故里探源》,《中原文化研究》2019年第1期(第7卷,总第37卷),第8页。
[59]《嘉靖尉氏县志新注》,李振民总编,李文建主编,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0年1月第1版,第273页。
[60]《战国策集注汇考(增补本)》,诸祖耿编撰,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下册,第1350页、1430页、1431页、1467页、1468页、1472页;《战国策新校注》,缪文远著,成都:巴蜀书社1987年9月第1版,下册,第927页、928页、977页、978页、1001页、1002页、1004页、1005页。
[61]艾利斯《哪里才是蔡邕故里?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读史问史》微信公众号,2023年7月5日。
[62]《左传(春秋经传集解)》,下册,第1761页。
[63]《史记》,第5册,第1730页。
[64]所引东汉圈称《陈留风俗传》见《太平寰宇记》卷一;《太平寰宇记》,(宋)乐史撰,王文楚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11月第1版,第1册,第15页;清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文同。
[65]《杞县文史资料(第一至十二辑,修订本)》,政协河南省杞县委员会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李玉山、王永敬主编,梁峰副主编,2013年1月印刷,第十二辑,第732页,周清怀《杞县八景·圉城夜月》。
[66]《左传(春秋经传集解)》,下册,第1761页。
[67]《开封简志·杞县地理》:“雍丘(今杞县北半部),公元前221年,雍丘始置县,初隶东郡,后隶三川郡。圉(今杞县南半部),西汉始置圉县,属淮阳国。”《开封简志》,开封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10月第1版,第553页;《杞县志·总述》,第1页。
[68]《魏书》,[北齐]魏收撰,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3月第1版,第7册,第2533页。
[69]《开封县志》,开封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田书庆主编,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年7月第1版,第447页。
[70]《胡笳十八拍讨论集》,《文学遗产》编辑部编,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11月第1版,第259页、第260页。
[71]《河南历史名人籍里研究》,王兴亚、马怀云编著,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81页。
[72]《钟繇故里考辨》,陈隆文,《黄河科技学院学报》2022年10月,第24卷第10期,第66页、第63页。
[73]《华夏人物·尉氏先贤:蔡邕、蔡文姬研究》,李建强主编,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7年4月第1版,第207页--210页。
[74]《两汉纪》,[东汉]荀悦、[东晋]袁宏撰,张烈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8月北京第1版,下册,第516页。
[75]《后汉书》,下册,第1891页。
[76]《华夏人物·尉氏先贤:蔡邕、蔡文姬研究》,李建强主编,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7年4月第1版,第51页、53页、67页、72页、74页、86页、92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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