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邕(133年-192年),字伯喈。陈留圉(今河南杞县南 )人。 东汉时期名臣,博学多才艺,名重于世,才女蔡文姬之父。
少博学,师事大儒胡广。蔡邕精通音律,才华横溢。除通经史、善辞赋之外,又精于书法,擅篆、隶书,尤以隶书造诣最深,有"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有神力"的评价。所创"飞白"书体,对后世影响甚大,被《书断》评为"妙有绝伦,动合神功"。
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
注释:
散:抒发。此处指抒发书者的意志,表达感情。
散怀抱:敞开胸怀,抒发心意,不为俗世杂念所扰。
札记:
蔡邕认为:书法的本质是“散”,也就是抒发思想情感。练书法前要“散怀抱”以至“任情恣性”,这样,有利于产生“佳作”;反之,“若迫于事”,即使笔精墨良,也难出好的状态,也就难得佳作。
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
注释:
随意所适:轻松随意,不受拘束的状态。
札记:
练书法是需要好的身心状态的,好的身心状态是能够通过一系列调整达到的。该段从身形到意念;从言语到气息乃至精神层面,详细地告诉我们如何调整自己的“身心状态”,从而达到书写时的 “无不善矣”。
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
注释:
体:体势,体态。
形:形象,形态。
象:自然界的物象。
札记:
书写的过程和作品的欣赏都需要具体形象和体势作为切入点,这也是书法真正有意思的地方。该段从动作、情绪、具体器物到自然景象,以比兴的手法讲述了真正或高妙的书法必须“纵横有可象”。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此处的“纵横有可象”的象,绝非单纯意义上的形,更多的是指形背后所承载的势、情、意趣和精神层面的东西;否则,写“马”则如“画马”,写“佛”则如“拜佛状”,书法岂不是退化,堕入“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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