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相关概念的说明与判断
1、“宗亲活动”与“宗族势力”是什么关系?这是两个本质涵义截然不同的概念。“宗亲活动”的核心诉求是“敦亲睦族”,标志是“亲情”。“宗族势力”的核心诉求是“我利独尊”,其中暗含政治诉求,标志是“私利”。两者的本质区别不言而喻。唯一的共同点是,当事人都是“同族同姓”之人。两者之间,有转化的“可能”,但不是“必然”。
2、“宗亲活动”向“宗族势力”转化没有?人及其团体,都有私利要求,这是本性;而现代文明社会,人的本性必须要遵从理性。否则,失去理性的本性,也就违背了人道,必然受到国家机器的强制。如火如荼而又方兴未艾的“宗亲活动”,为什么能与国家的改革开放同步?唯一能够说得通的,就是“宗亲活动”没有向“宗族势力”转化。
3、作为词汇的“宗亲”和“宗族”,词典里早有定义。简单地说,“宗亲”是亲情与礼仪用语,强调的是根据血缘关系确定亲情的远近轻重。“宗族”是人类学和社会学用语,强调的是根据血缘关系构成的各个部落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宗亲”通常是单一姓氏,“宗族”通常是多个姓氏。在文义模糊的古代,这两个词汇可以通用;在非学术语境下的现代,这两个词汇容易模糊。
4、文化,来自于大众,整理升华之后,还要回归大众。回归之路,就是传承,前提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姓氏文化的回归,如果没有“宗亲活动”这个舞台,也就成为了无的放矢。由于“宗亲”和“宗族”这两个词汇容易模糊,所以在国家的正规文件中基本不用“宗亲”二字。但是,这不等于国家反对“宗亲活动”。
二、“宗亲会”涉非的根本原因
1、国家的正规文件,对“宗亲活动”的主张是“监督管理”。这原本是顺乎民意的主张,“监督”就是让你别走邪路,“管理”就是把你领上正路。然而,时下人们往往把“监督管理”缩写为“监管”,这让百姓产生误解也就很正常了。但是,姓氏文化研究者,应该晓得这些概念的本质区别,应该向宗亲阐述其真正涵义。
2、什么事情都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宗亲活动也是如此。自今年2月6日国家民政部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以来,至3月30日前后共五个批次,由于其中包含宗亲会组织,引发了广大姓氏文化研究者和家族事务践行者的高度重视。这是一件好事。那么,涉非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显然不是广大宗亲活动参与者出了问题,肯定是宗亲活动组织者出现了偏差。
3、宗亲活动组织者为什么会出现偏差?有两种情形要分清:一是宗亲会班子能代表全体宗亲的;二是不能代表的。这里我指的是前者。同时还要注意定性问题,涉非组织不是反动组织,出现的偏差都与钱有关。宗亲会是非营利性社团组织,班子成员也都晓得这些。客观地说,成为宗亲会班子成员的人,相对是文化素质较高或者经济条件较好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偏差呢?主要原因在于政策素质不高。
4、宗亲事务缺少公务员参与,是导致偏差的主要原因。什么是政策素质?简单地说,就是对国家政策的理解程度。不可否认的现实情况是,多数宗亲会都是老人主事,要么是退休人员、要么是体制外人员,相对而言“组织约束”较小,平时“政治学习”也不多。众所周知的普遍现象是这样:在职公务员很少担任宗亲会职务。笔者曾撰文《宗亲活动路走何方》认为,这是宗亲活动出现偏差的主要原因所在。此不复述。
三、党员干部应该积极主动参加宗亲活动
1、担心宗亲活动形成宗族势力,回避不是方法。前面提到,伴随改革开放,宗亲活动如火如荼而且方兴未艾,并没有转化成宗族势力。退一步说,给你一个胆儿你也不敢向宗族势力方向发展。由于宗亲组织具有排他性,政府必须监督管理其行为规范,以此保证社会的公平与公正。这里,笔者强调两点:一是宗亲组织作为社会组织之一,也叫“阵地”,党不占领谁来占领?二是党员干部的使命是什么?只关注“单位事务”、不关注“社会事务”吗?
2、宗亲活动也是群众活动的一种形式,党员干部就应该参与。重温一下什么是群众路线。党的三大优良和作风之一,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就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也是党的生命线。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各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党员干部不参与宗亲活动,一味地避讳,那么还如何宣传党的主张?如何把握宗亲活动方向?总之,代表党组织利益的党员干部,参与宗亲活动,进而实现党的主张,这也党性要求。
3、《党章》规定及中办要求。十九大通过的新党章明确要求,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党章还要求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201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社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近年,各级党组织和民政部门,都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反复强调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如何落实这些精神?终归还是要由党员干部置身于社会组织之中。
总之,党员干部一定要积极参加包括宗亲活动在内的群众活动。这是党章的要求,也是党性的要求,更是保证宗亲活动正确方向的客观要求。回避和消极对待宗亲活动,既不符合党的工作路线,也不符合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不是正确处理问题的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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