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信芳(生卒年不详),字芝轩,湖南善化人,进士出身。清朝官员。
清道光四年(1824年),蔡信芳被授予陕西蒲城知县。他正直清廉,重士爱民,勤政为官。至今在蒲城县博物馆仍保存有一块道光七年刻制的石碑,记载了蔡信芳审理一宗财产纠纷案的经过,被人们亲切地叫作“清官碑”。
道光四年的一天清晨,韩老汉在蒲城县衙的门口打扫,这时,一年近六十布衣装束的老头和一个二十来岁的愣娃来到他跟前,问道:“老哥,县衙哪个当值呀?”韩老汉看了二人一眼,回答:“旧知县老爷卷铺盖走人了,新知县还没有来。今天,县衙不办案的。”布衣老者告诉韩老汉自己就是新来的知县蔡信芳,并请他帮忙进去通报一声。韩老汉上下打量蔡信芳,不敢相信。
进到衙门,师爷一看到蔡信芳,急忙打躬作揖,和他寒暄起来。韩老汉这时才知道,布衣老汉真是新知县,吓得哆哆嗦嗦,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蔡信芳见状,不仅没有动怒,反而赶紧拉起韩老汉,安慰说,自己脸上又没有贴着“知县”两字,不知道有何奇怪,我这般装束就是不想惊扰百姓,民不可欺,官员也是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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