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方平(1532年--1608年),字君衡,号清溪,福建东山县湖塘村人。明万历十五年(1587年)任淳安知县。蔡方平赋性恺惮,敬政宽和。上任正遇天灾大侵,饥民啸聚滋事,蔡尽心劝导抚谕,饥民解散,井开仓发粟振贷,救活灾民万计,还周访贫乏者。济灾扶困后,轻徭薄赋,激励科农,抑制强豪,平雪冤狱,邑民称颂。在当时百废待举之际,修学宫,俊灵港,政绩卓著,政声远播。戊子冬(1588年)人京朝见皇上,入现时竟不能治装,其廉洁确称冰清玉洁。秩满离任,邑民依恋不舍,后建祠作为名宦贤臣以祀。
蔡方平,明嘉靖十一年(1532年)出生于东山湖塘村(时为诏安县辖下的五都)。
蔡方平自小聪颖好学,特别善于记诵。那时候书籍很少,蔡方平在外面听完老师和朋友们的讲述后,回来就记录整理成册子,显示出过人的记忆力。13岁时,他的父亲便过世了,面对日渐窘逼的家境,年幼的他毅然分担起了家庭责任。
蔡方平的仕途并不通达。蔡方平56岁参加了吏部应选,当时的吏部尚书杨巍看到了蔡方平所做的策论,认为他是个奇才,才破格授蔡方平为淳安县令。已逾知天命之龄的蔡方平只身前往山高路陡、灾荒不断、盗贼横行、生活穷困的浙江省淳安县赴任。
蔡方平上任时,正值当地大灾荒,走投无路的百姓集聚起来闹事,情况十分危急。蔡方平一面安抚鼎沸民怨,一面请求知府准许他开仓放粮,救济苍生。但因开官仓事大,若不禀明朝廷,会丢官罢职甚或杀头,所以知府不同意。县主簿也几番劝告他置身事外,别引火烧身;但蔡方平立即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反驳了他。蔡方平不顾上司的反对,开仓放粮救济老百姓,又督促老百姓及时播种,使万千百姓在大灾之年幸免饿殍,同时,他又视察监狱,纠正冤案,深得百姓爱戴。
正当淳安县诸多难题得到料理,准备恢复生产和商贸时,有人以蔡方平有笼络人心图谋不轨之嫌报告朝廷,引发议论纷纷:一个小小县令竟敢擅自开官仓、平冤狱,太胆大妄为了,别的知县也学起样来,那还了得,必须治罪!正当朝廷无事生非的谗吝之臣,纷纷抨击蔡方平之时,曾任淳安县令、时任南京右佥都御史的海瑞说:“淳安令冒险开仓,还不是为了替朝廷分忧,确保民心安定?另外,自古以来有冤雪冤,有屈伸屈,平冤狱上合天理,下符民心,何罪之有?”海瑞如此为蔡方平仗义执言,这才化险为夷。
蔡方平为官公正敢于作为,他力倡礼义教化,疏通水道,组织商贸,减轻徭役,发展农牧,一时间淳安县百业兴旺。在救助灾民时,他还卖掉家乡大帽山脚的一片田地,用来弥补救灾粮食的不足,获得了“卖兜田得灯笼”赞誉。
蔡方平官声廉洁,有几个事例颇为典型。他上任之时,独身一人不张扬地来到衙门,连县主簿都差点把他当作贼轰出去。三年后离任时,蔡方平还是像来时一样一人一车,除了书籍和个人破旧衣服外什么都没有带走;蔡方平不畏权贵,不肯同污合流,面对上司索取钱财时,他说要将绶带的佩玉解下送给上司,使得上司无地自容;蔡方平因政绩突出受到嘉奖,奉旨上京觐见时却发现自己连一件好衣服也找不到。
淳安县古名清溪县,条条溪流清澈见底,同僚感慨蔡方平清廉如水,故赠号“清溪”。后来朝廷为表彰他的清廉和突出政绩,赠匾“廉光浙水”。万历十八年(1590年),蔡方平从淳安离任,他虽然只当了三年县令,但淳安百姓却为他建了蔡公祠世代朝拜。
万历戊申年(1608年),蔡方平因病逝世,享年77岁。蔡保祯在大帽山上为父亲建墓,并结庐于大帽山为其父蓄发守孝,并在村里建造“永慕堂”缅怀其父品德。万历皇帝闻讯,赞道:“堪称孝子也。”下旨召蔡保祯进京面圣。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崇祯皇帝又钦封蔡保祯为孝子,钦赠“钦旌孝子”“孝重闽山”的称号,“永慕堂”也因此被敕封为“孝子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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