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84年,国家档案局、教育部、文化部在《关于协助做好〈中国家谱的综合目录〉的通知》中就指出:“宗谱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中亟待发掘的一部分,蕴藏着大量有关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经济史、人物传说、宗教制度以及地方史料,它不仅对开展学术研究有重要价值,而且对当前某些工作也起着很大的作用。”近年来,专家学者更是接连发表文章,呼吁以积极的态度开展对宗谱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如1997年12月16日《文汇报》刊载《中国家谱资源亟待开发》、1998年7月10日《光明日报》刊载《重视开发谱牒资源,建立中国家谱信息库》、1998年11月20日《人民日报》刊载《家谱学待光大》。以上3文均认为宗谱对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具有特殊作用,对历史研究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有利于当地社会民俗的研究,对于推动两个文明建设也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有关这方面的例子也是很多的,例如徐州师范学院罗其湘(1923—2003)教授在江西找到了《徐氏宗谱》,以证明日本开国天皇就是我国秦代东渡日本的徐福;世界船王包玉刚(1918—1991)从《包氏宗谱》中获知自己是包拯(999—1062)的裔孙,资助5000万元创办宁波大学;兰溪诸葛村旅游胜地的建设缘起于《高隆诸葛氏宗谱》等等。
宗谱中有一句常说的话,即“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地方之有志”。史、志、谱构成中国历史的一个完整体系,三者各有特长,又互相兼容,互补长短。地方志出于中间环节,上以国史为参照和审核,下从宗谱和图书档案、报章杂志、民间口碑中吸纳精华。而就古代资料而论,哪一种都不能像家谱那样集中,那样完备。家谱的完备表现在:
1. 覆盖的完全性。宗谱是记载家族繁衍发展的历史,一个姓氏几个宗族若干宗支,都有自己的宗谱。这个网络几乎覆盖着一市一县的每一个角落,这是其它任何载体都无法达到的。
2. 内容的广泛性。宗谱内容包括宗族源流、世系、人口、人物、墓葬、诰赦、族产、家规、宗祠、里居、古迹、艺文及族中大事等等,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以人物为例,每个家族成员都有简传,简传内容包括名、字、号,生卒年、月、日、时,居址、功名、士宦、配偶、子女、业绩等等。所以,一部宗谱,就是一个家族全体成员的档案馆。
3. 世代传承性。50年代前各姓氏都规定宗谱20年左右编修一次,这就在制度上保证了宗谱内容的世代延续。当然,单有这个规定还是不够的,若遇逃荒、兵燹、火灾等灾祸,谁又能保证宗谱不被毁坏?许多宗谱之所以能够保存至今,除收藏者精心保管,如每年翻晒一次以防霉变和虫蛀外,更重要的是族人中普遍的保护意识。荒乱年间,许多族人为保护宗谱不受损失,宁肯舍弃家财,甚至甘冒生命危险。《中华姓氏通书》开宗明义道:“一个中国人,不管他在什么地方,不管他漂泊多远,编入宗谱,列入门墙,祭先祭祖,托庇于列祖列宗的福荫之下,总是他最大的心愿。”正是这种生生不息的寻根意识植根于每个家族成员的生命中、血液里,宗谱便有了打不垮、烧不绝的世代承传的最可靠保证。
虽然宗谱记载家族历史、保存地方文化如此完备,然而局限于族人的文化素质等多方面原因,其使用率却一直很低,其中不少收藏者甚至看不懂宗谱,除清明时节翻翻祖先坟图、老者离世看看年庚八字外,长年被封存着,因而开发这座宝库对地方志事业具有特殊的价值。
宗谱资源具有其它地方文献的不可替代性。知名学者严迪昌(1936—2003,上海人)在《筏上戋语》中说:“家乘宗谱这一支重要史料,也尚未被我们充分运用到文学史研究中来。此中不仅有大量被删除于诸家别集中的志传文学,极可宝贵,即以世系的翔实可信,就大有助于纠正许多紊错的记载。如前人编总集、选本每以科第或官阶作为序列,不考其生卒或家世,结果其弊端常是父子倒列、师弟后先,极有碍于知人论世。随手可拈的例子如《晚晴簃诗汇》卷六十二,其父贞慧卒后即以十四龄之少年远赘商丘侯家,这一支遂为河南籍。凡此之类,一旦需要加引述而不明其世系,最易出笑话”(8页)。当然旧志在编纂中,对宗谱资源的开发往往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
局限之一是编修时间。旧时编修县志,机构、人员都是临时的,县志修成,即予解散,若说宗谱开发,充其量也只是修志期间的事。旧志大体20年一修,但从时间上说密切利用与空置比仅为二十分之一。那么,修志期间的利用率又如何呢?兹以缙云县的几部旧县志为例:明万历五年(1577)《缙云县志》“因部院司府履檄下,责成损益其辞”,于是“补漏缀遗,分类析义,繁芜删之,缺略增之,逾岁而事成。”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缙云县志》凡8卷8册“阅八月告竣”;道光二十九年(1849)《缙云县志》凡18卷,计10册,“阅十月而志成”;光绪二年(1876)《缙云县志》撰成亦仅一载有余。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修成一部有百科全书之称的县志,须知那时没有各单位、各部门的协助,县内也没有图书馆、档案馆资料可查,交通上全凭双腿,几个热心志事人士就只能看看“先哲之撰著,公牍之册籍,祠庙桥梁之碑碣”,以及采访“嘉言懿行于耆老,孝义节列于乡党”了。至于宗谱,当然也是翻阅的,只是不能遍翻,而是有重点的选择大姓巨宗而已。即使大姓巨宗也不可能遍翻,而是有重点的选择仕宦人家而已,必然导致对大姓巨宗记载过分集中,其中不少人物材料基本上是照抄宗谱,而对普通姓氏材料的采用便减少了。旧志因此对大事、要事记载的遗落是不少的。比如,自清咸丰八年(1858)至同治二年(1863)间,太平军数次经过缙云,与清军民团发生大小数十战,而县志记载却只有寥寥200余字,真可谓字字如珠。又如缙云县100多个姓氏祖先的迁徙情况,少数民族畲族的情况,均无一字提及。而以上材料,有关宗谱中都有较详尽的记载。
局限之二是统治者的偏见。志书为官书,编修者必须按统治者的意志行事。比如,缙云县《胡村胡氏宗谱》载《胡振清父子殉义录》,记缙云县秀才胡振清等人在清代道光年间为民请命,“谒县令,乞废田赋浮苛,罢奸胥以谢邑人”。全县士子科场罢考,府县联手镇压,知县去职,省廷震怒,最后斗争失败。此事不可谓不大,而《缙云县志》却未露一丝消息。倘若翻过此谱,决不可能视而不见。之所以不记载者,是不愿将真相公诸于众,传之后世,而编修者只能勉从其命。主修者怀有偏见,也就失去了客观、公正的标准,视大为小,本末倒置,弃宝为废,而宗谱则常常能补此之缺。所以我们今天看旧时所修的县志,大多内容单薄,大事、要事漏记者有之,语焉不详者有之,许多内容只能开列一个条目,以下用连篇累牍的诗文凑数,也就不足为怪了。
那么,宗谱该不该修,怎么修呢?且摘录有关方面部分言论,以启思维。
修谱者说——
缙云《沈氏宗谱序》认为修谱之举“体现了沈氏子孙不忘本源,和亲睦族,尊祖敬宗,爱家乡,爱民族,爱祖国的满腔热情。”新谱同样“蕴藏着社会政治、经济、人口、地方兴衰的真实面貌,补史之缺,详志之略。”缙云《赵氏志·前言》:“宗谱的编修,无疑为编写地方志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假使对修谱给予正确引导,势必是有利于修志的。”《德清城关蔡氏家谱·后记》肯定认为新修家谱是有意义的。除留给后人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外,还有双重意义,即可加强家族中各分子的联系和团结;通过荐彰贤杰,可以激励子弟奋发图强,多作贡献。
专家学者说——
孙达人(1935—)《永康姓氏志序》:旧族谱的价值“至少不亚于正史和地方志”。魏桥(1930—)《缙云姓氏志序》:旧族谱“记录了一个家族曲折的历史,反映了一种文化传统,有精华,也有糟粕。……完全可以取其所长,避其所短,为我所用”。海南、湖南两省合编《中华姓氏通书总序》:族谱“记录着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之光。”
领导者为新修族谱题词——
程思远(1908—2005。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为缙云沈氏宗谱重修题词“诗礼人家”。铁瑛(1916—。原中共浙江省委书记)为缙云沈氏宗谱重修题词“尊祖敬宗”。
传媒说——
中央电视台1997年9月22日《天涯共此时》节目,称宗谱为“中华文化的瑰宝”。《人民日报》1998年11月20日以《家谱学待光大》为题,发表记者来信,认为家谱“是中国文化尊重生命、尊重历史、尊重传统的生动表现,对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具有特殊作用。”
另外,我们也不妨从这几个方面想一想:
1. 宗谱明脉传,辨血缘。凝聚民族亲和力的独特作用是否仅体现于旧谱?对于当今大量港台人士及海外华人热衷参与家乡宗谱的编修,其现实及潜在影响如何看待?血缘、亲情是一种恒久有效无法估量的资源,新谱是否对这一资源的开发利用有所裨益?
2. 设想,若干年后人们欲研究某个家族的繁衍、演变、发展,欲了解当今家庭具体而微的细节,如家庭成员的学历构成、工种构成、收入与消费比例、婚嫁生育年龄等,主要应利用哪些文献?迄今,学人专家几乎众口一词肯定旧谱的独特史料价值,当今天也成为历史时,新谱是否也还具有类似的文献功能?对历史而言,宗谱的独特功能与价值难以替代。当今的诸多方志、年鉴及统计资料尽管已涉及社会与家庭的多个方面,但远远不能涵盖全面细致入微。如果将每一个家庭比作一只麻雀,那么上述这些文献充其量只能是对一群麻雀在一时一处生存状况的记录,而无法对每个麻雀长期随处的生存状态的观察与剖析,宗谱的功能似更能符合这种文献需求。
3. 若禁修新谱,则宗谱将作为一种文献恐龙迅速消亡,是否明智,值得?宗谱原有的独特功能是否已有其它类型文献可替代?作为一种独特的形式,宗谱的产生与发展源缘于中国传统的文化特质,也承担了记录与保存中国宗亲文化的特殊使命。若继修,则数千年流淌不绝的宗族脉传将截然断流,不仅无以为后事者提供所需,亦连带大大消减、损毁了前已存有的大量宗谱文献的整体和系统价值。
4. 假如,不希望看到古老宗谱作的一个文献品种亡绝,那么,是否可以像保留活化石扬子鳄那样存留这一文献品种?维持当今那种听任自流的修谱状态行吗?抑或有更好的办法?今天修谱者似乎十分明白所处的环境,故表现大乖巧。其主要体现在:一是遵循国家方针政策,在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婚姻自主、提倡火葬、禁赌禁毒、彰恤烈军属等方面具有突出显示。二是适应时代的变化和需要,在体例与内容上程度不等地有所汰旧创新。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借鉴方志编纂方法,辟有大事记、村史、经济建设成就、专题考证及各种名录等。三是普遍采取低姿态,不事声张,免招是非。典型的做法之一便是以志的名义行世,神通广大的则最好能搞几个领导人题词壮胆助威。四是不劳烦当地政府丝毫,完全自发自费自办,修谱人才自行礼聘,修印资费自筹解决。
说明:本文在编写中,汲取和综合了缙云县地方志办公室金兆法(1945—2010)。[1]《〈缙云姓氏志〉琐谈》(此文载于《浙江方志》2000年第1期)、浙江图书馆副研究馆员袁逸。[2]《对新修宗谱现象的认识与思考》两文中的研究成果。特此致谢。
[1] 金兆法(1945.8—2010.6),缙云县壶镇镇岩背村人。毕业于丽水师范。1967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丽水、缙云从业于教学工作。当过农民,做过生产队会计,任过中小学教师。从壶镇教办调到县教育局。1991年8月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调到县地方志办公室。1997年起担任副研究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著有《缙云县志》《缙云教育志》《缙云姓氏志》《走进河阳》。参编《浙江省名村志》《浙江乡村旅游志》《浙江古今人物大辞典》。在《东海》等省市文学刊物发表诸多小说、散文。在《中国地方志》及省级方志刊物发表论文多种。
[2] 袁逸:浙江图书馆研究馆员,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图书馆学会专业学术委员。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近年来,已在各地政府机构、图书馆、学校、企业、部队及相关论坛进行专题演讲百余场。演讲内容涉及:民间文书与社会记忆、地方文献与地方文献工作、中国阅读文化与传统、中国科举制度等。编著有:《浙江图书馆志》《中国图书与印刷文化遗产研究》《浙江网络文化概览》《中国藏书楼》《浙江家谱总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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